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 通讯员程喆 童颖
房屋装修、互联网租赁业务在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行业现状、监管缺失等,也出现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3日,省工商局发布的第三季度全省12315消费者诉求分析报告显示,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投诉呈现爆发式增长,租赁服务今年来首次进入服务类投诉前十,投诉量较上年同期增加498.13%。房屋装修服务在各类投诉中增幅最大,达559.74%。
房屋装修投诉呈井喷式增长
签订合同须谨慎
【案例】宜昌陈女士9月29日投诉称,其7月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一份装修合同,缴纳2.5万元费用,约定工期为2个月,但装修公司超过约定工期未完工,且单方面停工,陈女士认为不合理,遂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被诉方已向陈女士退还2万元。
【分析】《报告》显示,第三季度房屋装修服务投诉1016件,投诉量是上年同期的6.6倍,同比增幅高达559.74%,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七位。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商品房市场持续火热,房屋装修服务消费激增,而装修公司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导致投诉量急剧上升。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集中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装修公司合同违约,此类投诉约占九成,如预算报价低而施工过程中增加装修项目、拖延工期不赔偿损失、拒绝承担保修义务、用材用料与约定不符等;二是工程质量差,施工不符合要求,房屋刚装修完即出现漏水、墙体开裂等问题;三是装修公司服务质量差,出现问题与施工方相互推诿、售后服务不到位。
【提示】省工商局提示消费者装修房屋时,一定要谨慎选择装修公司,并签订正式合同,装修合同应当包含详细的质量要求和报价清单,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同时,要保存好装修合同及各种交款凭据,双方约定内容都应当以文字形式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防止出现争议时无据可凭。
互联网租车问题突出
新业态亟需规范
【案例】孙先生7月3日投诉武汉某租车公司,称其通过手机APP下单,支付2200元租车费和5000元押金,商家未在约定的下午2点提供车辆,滞留1个半小时,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各种证件、拍照才能提车,因事先并未在合同中注明,消费者拒绝拍照,商家要求消费者退出,孙先生认为不合理,请求工商部门调解。目前,经营者已将2200元租车费和5000元押金退还给消费者。
【分析】近年来,基于“共享出行”“分时租赁”理念的新业态,一方面极大地方便了人们日常出行,另一方面又由于监管缺失,出现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租赁服务投诉有640件,其中,车辆出租服务投诉516件,占80.63%,约为上年同期的10倍,主要反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注销账户押金不退还、还车后软件仍然继续扣费,互联网租赁汽车还车时商家以种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租车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故障产生纠纷等。
【提示】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如出现不退押金、扣费异常等问题,应当及时向单车平台反馈,必要时向平台所在地或租车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通过网络租车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谨慎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驾照等信息,仔细了解租车具体要求,押金退还周期等,并注意存留消费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作者: 编辑:瞿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