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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29省市异地高考具体标准 共分三种模式

发布时间:2013-01-05 15:31:58来源:SRC-200

  按照教育部的时间表,31个省、区、市2012年年底前必须出台异地高考政策。终于,在大限的前一天,关注度最高的北京异地高考方案呱呱坠地。与此前黑龙江、安徽等省份的“一步到位”相比,北京实行的是“分步走”,今后两年中职、高职院校逐步向随迁子女放开。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历来被视作高考改革中的“硬骨头”。随着教育部要求的原则限期将近,公众对各地就地高考政策的关注热度也持续升温。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重庆、河北、湖南等29个省市明确出台就地高考具体标准,均通过设定“门槛”的方式对考生学籍、在该省市就读时间或父母社保证明等条件有所限制。

  至此,我国各个省市已经出现“率先破冰”、“缓冲落地”、“分步实施”三种模式。

  率先破冰——

  冀、皖等省市今年开始实施

  黑龙江、安徽、河北、重庆、湖南等省市推出的具体政策以“低门槛”为显著特点,这缘于这些省份大多为人口流出大省或考试大省,政策推行压力较轻。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这些省市的异地高考都是2013年起开始实施。

  黑龙江、安徽、河北、辽宁、重庆要求父母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但更强调孩子的学籍。不过,各省对学籍的要求并不一致,黑龙江、安徽两省要求具有该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连续就读3年以上;河北省则规定,须有河北省两年以上高中学籍。

  湖南省的规定则强调实现外省籍生源全覆盖。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省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