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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义务段择校免试摇号 高中禁招借读生自费生

发布时间:2013-05-27 07:19:04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北省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重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对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学校校长予以免职;重申高中不得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达不到民办学校标准的“改制校”,一律执行公办校收费政策。

  义务段统一择校平台

  《方案》强调,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的笔试或面试,严禁以奥赛成绩或其它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学校采取摇号方式招收择校生,择校生招生(含民办中小学)在全省统一的择校生招生平台实施,凡未通过平台招收的择校生,不得注册择校学校学籍。对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实行校长免职和退钱不退人的处理。

  禁止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方案》还要求严禁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允许收取伙食费,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在学校就餐;伙食费据实收取、按月结算、不得盈利。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高考考试费和中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5项费用。禁止擅自扩大代收费项目范围,禁止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禁止强制学生订购学生奶,禁止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

  高中禁招借读生自费生

  《方案》透露,2015年以前我省将取消高中招收“三限生”政策。2013年,全省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的20%、20%、10%。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2013年,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严查假改制乱收费;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幼儿园禁开兴趣班

  学前教育重点治理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严禁幼儿园利用正常教学时间开设兴趣班、特色班、蒙氏班、实验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并收取费用,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或收取小学教材费用等。 (记者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