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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中小学生竞赛首设报批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03 11:52:45来源:SRC-13

  楚天时报讯(记者蔡梦帷)2月28日,黄石市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新政策,即凡在该市中小学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统一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学生参赛获得的奖励和成绩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学校编班的依据。

  据了解,这是该市首次设竞赛报批制度。申报市级竞赛活动举办单位须填写《黄石市中小学生市级竞赛活动申请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将竞赛组织方案、安全预案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面向学生收费的项目还必须出示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文件。市级竞赛活动必须在每年3月20日前,统一报黄石市教育局审核。

  黄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控制学生参赛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单位要根据学生实际,加强对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的指导,引导学生和家长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参加相关竞赛,不得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竞赛。同一对象参加竞赛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3项,每学年不得超过6项。不得接受超出竞赛对象范围之外的学生参加比赛。同时,还要精简市级竞赛赛程,将初赛复赛合二为一,实行“一赛制”。

  该负责人还表示,各举办单位在组织竞赛活动中,不得以参赛人数的多少来分配获奖名额,不得以参赛人数多少为依据评选组织奖,每项竞赛的获奖面必须控制在市级参赛人数的30%以内。获奖证书需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方为有效。学生参加竞赛所获得的奖励、成绩,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学校编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