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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一次即丧失分配生资格 民办学校招生不得目测

发布时间:2014-04-10 06:18:38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何君辉 通讯员邹永宁

  从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将自动丧失分配生资格,即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也不允许目测,只能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

  记者昨从2014年武汉市教育计划入学招生工作会议获悉,该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今年做出上述两项重要调整,目的是进一步促进生源均衡,逐步给择校热、择生热降温。

  与此同时,“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政府通知入学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等保持不变。

  择校生认定以入学通知为准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包括幼升小、小升初。“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规定,意味着学生只要在这两次入学中择校一次,在未来中招升入高中时,就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择校生的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如果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即认定为择校生。部分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

  分配生又有哪些优势?

  据介绍,2006年,武汉市首次尝试分配生试点,将部分优质高中指令性计划的12%,直接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由初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入学。此举旨在让薄弱学校的学生有更多机会就读优质高中,缓解小升初择校热。

  从2009年起,分配生也必须参加中考,但录取时可降低分数标准,去年是降低30分。今年,这一优录政策仍将继续保持。

  此外,过去8年间,武汉市分配生比例不断提高,去年为45%。今年,这一比例将继续提高,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按各校指令性招生计划名额的50%招录分配生。而我省部分地区已实现优质高中指令性计划“全额分配招生”。

  业内人士分析,以中招分配生资格,制约幼升小、小升初时择校,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择校热。而一些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将收获利好。

  禁止目测方式防范打擦边球

  “以前,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但不少学校采用目测的方式打擦边球。今年起,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将禁止目测。”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一政策是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前提下,贯彻落实教育部年初出台的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及小升初文件精神而制定的。

  据介绍,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不变:一是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入学在后;二是不得设置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三是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四是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计划比例按4:6安排;五是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择优选拔新生。

  取消目测后,学校只能通过查看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招生。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相关资料”的具体范围,将在新规实施过程中明确和界定,但“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

  义务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5月26-30日 各区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

  6月14日 小学毕业考试

  6月15-18日各区公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

  6月24日 跨区小学毕业生档案交换

  7月3日前各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5-6日 初中新生报名

  7月8日 初中民办学校报名

  7月15日 民办初中新生入学电脑派位

  7月20日前实验外语学校、民办学校完成录取

  7月25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调档工作开始

  8月24-26日 小学新生报名

  8月27-28日 民办小学新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