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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来华外籍语言教师应来自母语国家

发布时间:2016-01-14 17:42:50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吴坚 通讯员付明)应聘在中国从事语言教师的外籍人士,应具备大学学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原则上应来自母语国家,来自非母语国家的,须取得所教授语言母语国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1月14日,湖北省外国专家局举办了2016年“服务对象进机关开放日”活动,对2015年12月7日印发的新版《湖北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进行了解读,并详细解答了各外国专家聘请单位的提问。

  对于“来华外籍语言教师原则上应来自母语国家”的新规,许多教育机构都表示担心以后“外教”将更难引进。对此,湖北省外国专家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来华工作的外籍语言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部分来自非母语国家的外教影响了聘外单位的语言教育水平和质量,“新规”将使得“外教”引进工作更加规范。

  此外,对于具备教育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具备非教育类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湖北省外国专家局认可的国际语言教学资质证书或TEFL英语教师资格证书(全名为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专门教授非英语国家英语学习的国际通用教学标准)的,则可免除工作经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