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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高三学生严禁转学籍

发布时间:2016-02-26 08:46:20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记者龚雪、特约记者梁炜)高三学生严禁转学籍,没修满144个学分,不得拿毕业证。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任何学校不得违规为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各地高中要在5月31日之前对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籍贯等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数据质量核查,有更改的内容须及时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修改,并核定真实性。5月31日之后,严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档案信息进行修改。学生毕业(结业)后,其高中原学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学校要重点关注借读生、复学生、外省转入学生等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防止因信息不齐不全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要重点关注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件号、入学时间等涉及毕业证书内容的学生基本信息,防止因基本信息错误导致学生毕业证书信息打印错误。

  今年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原则上全省免费统一打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