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谯玲玲 通讯员梁炜)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分类保障政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其明确界定“困境儿童”为: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具体到“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我省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对幼儿园、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户学生落实资助政策。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作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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