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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 自选3科计入高考总成绩

发布时间:2017-02-17 07:40:48来源:SRC-196

本报讯(记者屈建成 通讯员梁炜)省教育厅昨称,我省今年将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将在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整体与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对接。

据了解,《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根据不同测试方式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待条件具备时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应在首次报名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确定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条件具备时,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考生从6个科目中选择4门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前,从已考的4门科目中确定3门选考科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据了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届时,学业水平考试各科考试成绩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各科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主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总成绩。

  我省今年将出台高中选课走班制

  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华师一附中已试行

  本报讯(记者屈建成 通讯员梁炜)昨天,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透露,为了应对高考改革,我省今年将出台高中“选课走班制”。

  省教育厅称,我省今年将研究出台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分层教学、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确保平稳顺利进入新课改和高考改革。

  目前,我省华师一等高中已试行这种选课走班制,除了语数外,其他课程自选。以往高中学生文理分科后,文科学生不学理化生,理科学生不学政史地。华师一附中在试行“走班制”中,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以文或理为主,这样,文科兼学理化生,理科兼学政史地。

  早在2009年,我省就出台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普通高中科学地引导学生选课。

  按照改革后的新课程,普通高中的课程结构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型。必修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而选修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

  专家称,开展走班教学,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能,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基础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兴趣特长制定今后的发展目标。从高考来说,将来的新高考要求文理不分科,从6科或7科中选3科作为选考科目,从全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来看,走班制是目前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