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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2个“熊孩子”踏进大学校门

发布时间:2017-09-03 12:22:44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王文静、戴小巍)昨日,监利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检察官冯慧,接到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华(化名)妈妈打来的电话:“检察官,我的孩子要去上大学了,衷心感谢您的帮助!”

原来,去年下半年,监利高三学生小华因交友不慎,参与盗窃活动被抓。监利县检察院走访小华所在学校、社区,对其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得知小华平时表现较好,无违法乱纪现象。经全面调查,监利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华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今年6月,小华顺利参加高考,并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

据统计,像小华这样曾误入歧途,经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并经帮教后矫治成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涉罪未成年人,今年全省共有22名。“对涉罪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抓或者一放了之。”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我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原则,对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后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在案件办结后,对有罪不诉的未成年人,加强与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配合,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