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武汉市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拟评选为“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并进行表彰。按照《关于评选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53号)要求,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2017年5月9日起至5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湖北省网信办反映。
联系人:姜 楠
公示受理电话:027-87231397
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作者: 编辑: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