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江岸区石桥一路一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丁先生反映,去年初给单位一辆丰田小车买了半年的ETC路桥费,优惠后,费用为1050元。后来,他忘了缴费。昨日,他查询这辆车的ETC缴费情况时,发现已欠费7360元。丁先生感到意外,才半年多时间,怎么会产生这么多欠费?是不是含滞纳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武汉市路桥管理中心。其工作人员称,经查,此车名下的ETC欠费7360元不含滞纳金,都是单次过桥产生的欠费。因为,半年的优惠年票用完后,丁先生并未及时续费,但车辆一直在使用,此后的费用都按8元/次的价格收取,没有了优惠。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已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未预存通行费或预存数额不足而欠缴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欠缴之日起15日内及时到就近的ETC服务点或代收邮局、银行网点预存、补缴通行费。逾期不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的,将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处以欠缴费额5%、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补缴。因此,丁先生应在近期内缴清欠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记者许洋
(作者: 编辑:许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