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限制居民用气量最高罚5万
因为用气紧张,市民经常会遭遇“限气”困扰,如因上游供气不足,我市在今年1月6日下调了采暖用户的天然气充值额度,每个采暖用户的月充值量从此前的450立方米,被下调到了300立方米。
为此,新颁布的燃气管理条例专门新增了一项内容:今后,未经市发改委和市城管局批准,供气企业不得限制用户的用气量,否则最高可对供气企业处5万元的罚款。
市民每年可预约1次免费安检
该条例还首次规定,管道燃气用户每年可至少预约一次燃气安全免费检查,供气企业应派人帮申请者进行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须佩戴统一标识并出示工作证。
瓶装气供气企业在对气瓶进行充气前,必须按规定将瓶中残余的气液抽取干净,否则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燃气经营者向用户销售不合格的瓶装气,或者使用超过检修周期的钢瓶充气销售给用户的,最高可罚1万元;燃气供应公司或站点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最高可罚3万元,直至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
武汉市天然气公司的服务电话为96511,武煤百江的客服热线为95007,市民如果发现燃气设备出现故障,可拨打三镇天然气公司的抢修电话,汉口:85776020,武昌:88037932,汉阳:84869830。
记者王悦生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易先云 陈明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