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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缴存额下月调整 缴存下限176元免税上限2936元

发布时间:2013-06-28 05:12:57来源:SRC-13

  荆楚网讯 (记者陈珂)随着武汉职工平均工资发生变化,从7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缴存额也发生变化,中心城区单位及个人每月合计缴纳额最低为176元,新城区最低为144元,城镇最高缴纳额度为2936元。

  2013年度武汉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首次区别了中心城区与新城区最低基数。

  武汉职工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在月工资的8%—12%之间,按照相关规定,2013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因此,职工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100×8%×2=176元。新城区为144元。

  2012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942元。根据规定,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可免税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为48942/12×3×12%×2=2936.5元。如果职工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额高于2936.5元,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如遇问题,可及时与该中心归集管理处联系。咨询电话:82723068,或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咨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