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严珑 通讯员张惠萍 李威)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昨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通报,一家餐馆因涉嫌在自制红油中添加含罂粟碱成分的非食用物质,已被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据悉,这是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次将涉嫌非法添加的餐饮单位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据介绍,这家餐馆位于江岸区南京路,悬挂的招牌为“川霸王火锅(原名砂锅王)”,而其《餐饮服务许可证》登记的名称为“天堂砂锅鸡公堡店”。7月4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联合执法队对江汉路、吉庆街等处小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操作间调料台边放置着一个不锈钢油桶,里面盛放有小半桶半固体状油,该店厨师自称系自制的红油,“做火锅用的,但已有几个月没用了”。“长期没用的红油怎么会放在操作间的调料台边?”感到疑惑的执法人员当即采集此红油送检。7月12日检测结果显示,该红油检出罂粟碱和那可丁成分。据悉,罂粟碱、那可丁是罂粟壳的主要成分,而罂粟壳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相关标准为“不得检出”。
7月16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会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该店仓库及加工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可疑物质进行扣押及排查,并向该店法人告知检验结果,该店法人申请对红油进行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湖北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复检,结果仍显示,该红油中含有罂粟碱和那可丁成分。
据介绍,该店涉嫌违反《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依照法律程序于9月5日移送武汉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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