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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2月推行订餐服务合同 定金不得超过订餐总价20%

发布时间:2013-11-15 06:11:45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记者严华 通讯员张镝、余林洁)订婚宴、各种喜宴,交的定金不得超过总价的两成,且酒店不得再收服务费!记者昨悉,下月起,武汉市工商局与该市餐饮行业协会联手推出我首首份《订餐服务合同》将正式施行。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共有会员单位300多家,门店达800多个。近年来,市民在酒楼订宴席的越来越多,由于酒店都是自行制定的餐饮合同,或多或少存在不平等的条款,从而引发了很多纠纷。

  为此,武汉市工商局于去年底起草了《宴会服务合同》文本,并在汉阳区餐饮行业试行,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酒席浮动额度、限期消费、预付款和定金支付、食品安全等问题,为消费者增加了选择条款和权利,明确了定金及违约金的最高限额,防止餐饮企业收取过高的定金,设置各种强制消费和限期消费门槛。

  此后,工商部门和餐饮协会反复沟通,联合制定了《武汉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有7条,包括了服务内容、服务场所、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还明确规定了定金、违约金上限金额。如经营者收取定金,不得超过订餐总价款的20%,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订餐总价款的30%。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排除了另收服务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