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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年1月起上调低保标准 取消城乡低保区域划分

发布时间:2013-12-03 06:26:09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姚德春 通讯员周钢 实习生张刘纯子)明年1月1日起,武汉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度提高,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城市(镇)低保统一提高至560元/月,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农村低保统一提高至270元/月。本次提标是2009年以来低保标准五连涨,并取消城乡低保的区域划分,为城乡救助一体化建设迈出一大步。

     武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标按照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的8%、新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的27%幅度提高,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城市低保将执行同一标准,分别由518元/月和440元/月提至560元/月。此外,按中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的8%、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的28%幅度提高,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农村低保也执行同一标准,分别由250元/月和210元/月提至270元/月。相较而言,新城区城乡低保对象在此次调标中受益,新城区城市低保对象从440元/月增至560元/月,上涨了120元/月;新城区农村低保对象从210元/月,增至270元/月。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57951户、28179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4006户、保障人数164547人,农村低保对象73945户、保障人数117244人)。按新的低保标准测算,明年武汉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将在今年的基础上增加2000多万元,预计明年,武汉市城乡低保资金将达111018.47万元。

     据悉,这次提标是武汉市自1996年实施低保制度以来第10次上调低保标准,也是从2009年以来,连续第五年上调低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