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高东起 通讯员陶芳芳)襄阳女子张芒(化名)莫名上了银行黑名单,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法庭查明,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信用卡,被他人透支后未还款所致,遂判决银行消除记录,赔偿张芒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12年8月,张芒因做生意需周转资金,便向该市某银行申请贷款。哪知,银行方面告诉她,其名下的信用卡透支未还款,已经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列为“黑名单”,不能贷款了。
经过查询,张芒发现其名下的信用卡是朋友卜某以她的名义办理的,协调无果后,她于今年1月将该银行告上法庭。
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查明,2010年8月,张女士找到卜某帮忙向银行贷款。随后,她把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交给了卜某。卜某拿着材料来到在长虹路支行,以张某名义申请办理信用卡。发卡时,卜某以张女士名义签字。而银行经办人王某在推荐人处却注明:本人亲访,客户亲签。随后,王某将持卡人为张女士的信用卡交给了卜某。卜某取得该信用卡后,透支数十万元未还,导致张芒列入“黑名单”。
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农行长虹路支行删除张女士的不良记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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