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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打破户籍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汉参保

发布时间:2014-04-22 06:10:27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汉参加社保,可不受户籍限制。该局还首次规范了养老关系省内、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这份《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想要在武汉参保的,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身份证、户口簿、武汉市居住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持身份证、户口簿、武汉市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往,在汉打零工、做小买卖、干小时工等外地人,因无用人单位,无法在汉参加社保。此次放开户籍限制,可扩大养老覆盖面,保护打工者权益。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以一名咸宁人为例,他目前在武汉灵活就业,可在汉申请参保,若离开武汉,年龄未超限制,即可申请转移关系。若在汉工作至退休年龄时,只要社保缴费年限满10年,可在武汉办理退休;若未满10年,则需到上一缴费满10年之地,办理退休;若都无10年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咸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