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武汉新闻

武汉法律援助“门槛”拟降低 收入低于1120元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4-06-21 08:42:13来源:SRC-419

  楚天金报讯 (记者邬红波)武汉将修订现有《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受惠人群将扩大。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法制网获悉,新条例拟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2倍的,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现行条例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经济困难的,才可申请法律援助。新条例拟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其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申请人个人月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这意味着,武汉法律援助对象的门槛降低了,受惠人群更多。”武汉市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说。

  据了解,目前武汉城镇低保标准为560元/月,农村低保270元/月。也就是说,对城镇居民而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20元,都可申请法律援助。

  另外,有7类人群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可申请法律援助,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因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等。但上述人群要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