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住房每室居住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昨日,记者在汉阳区房管局法制宣传日上获悉,武汉市委、市政府发布最新通知,首次对群租房给予明确定义。
其中,除人均居住面积要求外,还有3种房屋租赁情况,被纳入综合治理范围。如将原设计为非住宅的房屋,出租用于居住;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
“综合治理针对的就是胶囊房。”汉阳区房管局人士介绍,此类出租房由于改变房屋结构,可能给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并对周围业主产生噪音等扰民影响,一直是业主投诉的重点之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各区已成立联合执法队,将对全市出租住房进行全面摸排,对核查认定为群租违规出租行为的,向租赁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已向全区物业公司发出通知,要求重点关注正在装修的房源,一旦发现有群租嫌疑,将及时制止。广大业主若发现身边有类似行为,可向社区居委会或当地综治部门反映。
(作者: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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