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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视问政曝光公交等问题 10名相关人员遭问责

发布时间:2015-01-20 07:28:58来源:SRC-196

  本报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吴祺 陶涛

  电视问政“期末考”第四场以“问管理”为主题,共曝光11个问题,其中公交营运服务质量不高方面问题两个,社会保障办理工作透明度有待提高、工作流程不便民方面问题3个,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方面问题3个,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监管不力方面问题3个。市治庸问责办对市交通运输委、市公交集团、市人社局、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承诺整改责任单位下发6份督办函,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整改和问责工作。目前,10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01

  公交车导致乘客受伤

  关于公交司机驾驶不规范,导致乘客经常受伤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市公交集团回告:经调阅查看监控录像和车载GPS,906路、710路公交司机驾驶不规范,导致乘客受伤问题属实,两名乘客受伤较轻,均未提出受伤治疗补偿要求。其中,906路受伤乘客龚先生向市长专线投诉,要求政府核实处理。市交通运输委投诉办理单记载,公交公司随后联系了龚先生,龚先生表示脚没有大碍,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1月15日,公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服务中心负责人、江夏公司负责人到龚先生家中登门致歉并慰问。

  市交通运输委依据《公交行业管理监管问责试行办法》中有关“对公交运营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不力,造成社会影响的”必须问责的规定,给予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安全服务科科长疏春晖通报批评处理。

  市公交集团根据《关于实行管理人员问责问廉问效的暂行规定》中有关“对于本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的”必须问责的规定,给予江夏公司经理姚万志通报批评处理;给予江夏公司分管运营安全的副经理李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500元;给予三公司经理蒋震通报批评处理;给予三公司分管运营安全的副经理杨胜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500元处理。同时,市公交集团根据《运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给予江夏公司二分公司经理何涛通报批评、罚款300元处理;给予江夏公司二分公司线管员童自信警告处分、罚款300元处理;给予三公司710路线长袁军通报批评、罚款300元处理;给予当班站长吴振雄警告处分、罚款300元处理。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落实公交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公交企业从业人员深入学习《武汉市公共汽车、电车服务规范》,增强服务意识,养成良好运营驾驶习惯;督促指导公交企业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公交监督监管。市公交集团将本着举一反三、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强驾驶员出车的“十检”监管,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法规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02

  对公交司机“以罚代管”

  加强人文关怀,提升管理水平

  关于公交服务管理中“以罚代管”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市公交集团回告:对公交司机的管理,一直坚持重教轻罚、有奖有罚的原则,在对司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出台了“三零司机”奖励、“星级员工”、“冬春运安全”竞赛活动等激励制度。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指导公交集团科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以教育为主,加强对公交一线员工的人文关怀,使广大驾驶员变被动遵守为主动规范,建立科学、系统的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市公交集团将进一步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多倾听员工心声;严格落实违章检查及复议制度,让违章处理规范化、流程化、透明化;推出更多合理、科学的奖励机制,调动广大一线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03

  医保信息公开不及时

  多种手段强化宣传,

  提高群众知晓率

  关于居民医保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市人社局回告:我市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2014年4月25日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有关提高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及我市医保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市人社局开始酝酿提高缴费标准,并开发相应计算机系统。9月10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调整我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请示》。10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策调整意见。10月中旬至11月底,完成了居民医保政策调整的系统开发。

  11月14日,市人社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缴费标准并提出我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并要求全市各社区张贴。

  2014年8月至11月期间,市人社局多次召开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工作布置会,要求各经办机构、街道、社区做好政策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但是,市人社局个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群众观念不强、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重大政策调整应对措施严密性不够,给基层单位和群众带来不便;对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出台在全媒体广而告之方面做得不够;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与社区经办人员之间信息交流、反馈有疏漏,正常的信息交流工作QQ群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导致部分群众对缴费时间调整不知情,造成居民群众的不了解和不满意。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干部的群众观念教育,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方便基层操作,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的指导,使各项便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社区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新媒体等各种手段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该问题无问责情形。

  04

  陈先生反映办医保难

  医保待遇已开通

  关于办理居民医保难等问题。人社局回告:硚口区古田街古画社区居民陈先生于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多次到社区为其妻子何某某办理居民医保,均因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征缴期限变动无法办理,社区工作人员也无法告知其办理具体时间。2014年8月硚口社保处收到居民医保延期启动的通知后,社区按要求进行了张贴。11月底,硚口社保处第一时间将居民医保的启动通知发放到街道,要求分发到社区,张贴在社区宣传栏。12月底硚口社保处年度总结时查询到何某某仍未参保,因此在2015年1月4日要求古画社区联系参保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指派专人到社区协助,参保人当天缴费成功。1月5日参保人的居民医保待遇已经开通。投诉人陈先生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表示认可和理解,不存在问责情形。

  05

  彭先生反映医保缴费难

  双方发生误解

  关于武昌区粮道街中山桥社区居民彭先生反映居民医保缴费难等问题。市人社局及武昌区监察局回告:主要原因有:一是彭先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孙子缴纳2014年度医保费,2014年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二是我市2014年医保缴纳期限及标准发生调整;三是双方发生误解,彭先生要解决的是为其孙子办理201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但未向社区说明具体情况,而社区工作人员一直以为彭先生是要为其孙子缴纳2015年医保费,直到彭先生第五次到社区讲明要报销其孙子2014年10月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时,社区通过系统查询才得知彭先生并没有为其孙子办理2014年度医保缴费手续。中山桥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市区社保工作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及相关职责,不存在问责情形。

  06

  政务指路牌不够准确

  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武昌区政府胭脂路办公区”指示路牌信息表达不清晰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回告:经查,曝光问题属实。1月10日上午,武昌区政府已进行整改,将“武昌区机关胭脂路办公区”更名为“武昌区机关荆南街办公区”,并且将办公区内所有单位的名称印在指路牌上。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对政务公开有关事项进行一次清理规范,重点清理规范办公地点外部、办公楼内部和集中办公区域指示牌设立和有关标识指引情况,对外公布的咨询、服务、办事、投诉电话的设立及运行情况;其他与老百姓办事相关事项的公开情况。经武昌区政府研究,武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任科员聂官金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考虑问题不够周密细致,致使出现指路牌不够准确的问题,决定给予其全区通报批评处理。

  7 市环保局政府网站淘汰黄标车相关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8 对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补贴执行和使用监管不到位、信息不公开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9 黄陂区美景天城小区物业公司混淆业主房屋、一把钥匙能打开两个同房型房间等服务质量不高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10 硚口区航天星苑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11 洪山区珞南街鹏程蕙园小区物业服务缺失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