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武汉新闻

武汉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之前的许可证将停用

发布时间:2016-02-23 17:31:27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冯梓晔)餐馆应该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经营,但是,2月23日,记者在江汉区新唐万科广场的四季锅火锅店却发现该店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店内悬挂的是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啥?

  原来,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要求,武汉从2016年1月28日起,对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者,不再分别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而是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从而有效解决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保健品经营销售等混合业态界限划分不清等问题。

  据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由3年调整为5年,减轻了企业换证负担;同时,新证消除了食品经营许可盲区,将网络经营和自动售货机售卖纳入许可证许可范围;在许可证上新增日常监管机构、新监管人、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等内容,明确许可和监管责任。
 
  记者了解到,新证增加了二维码标识,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即可查询食品经营单位信息,识别证书的真伪。武汉市食药监局将严格规范许可证审批条件,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单位食堂等审查,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

  原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到期之后则需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新申请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以及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