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揭明玥
早在2012年,武汉市就出台规划,计划逐步拆除三环内的驾校训练场。2014年8月,驾培“新国标”施行,规定驾校训练场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然而几年过去,“豆腐块”训练场不仅没有在武汉市区消失,反而遍地开花。
近日,多位读者向楚天都市报反映,自家小区附近的驾校对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如高压塔下练车存在安全隐患、训练场阻碍居民出行、夜晚练车噪音扰民等。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读者反映】
训练场紧邻住宅区 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日前,家住武昌区武珞路四巷的八位读者,联名向楚天都市报写信求助。信中说,他们的住所附近有一家天天驾校,其训练场不仅阻碍居民出行,而且建在高压铁塔下,“这座高压塔负责给武昌火车站进出车组提供电源,塔下没有任何防护设施,一旦学员学车时不慎撞坏铁塔,后果不堪设想。”
无独有偶,家住江岸区罗家庄街的邓婆婆,最近也因楼下的驾校训练场烦恼不已。她说,黄浦大街旁一块面积约600平方米的拆迁空地上,2年前被建安驾校用作训练场。该驾校夜晚仍然开放,学员练习时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有关部门几年前就承诺,要把驾校训练场都迁到三环线外,怎么感觉如今市区内的小驾校反而越来越多?这些训练场有的已经违规经营多年,有的被取缔后死灰复燃,有的是最近才建起来的。是情况变化、承诺作废,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一位反映情况的读者问。
【记者调查】
圈块地划线就招生 高压塔下照样练车
针对读者反映,连日来,楚天都市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建成3个多月的天天驾校训练场,位于武昌紫阳东路和东安路交叉口附近的一片拆迁空地,占地约300平方米,角落处立着一座高压铁塔(如图)。警示牌写着:“110千伏高压塔保护距离为10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
然而,记者看到,一座用集装箱做成的办公室紧邻高压铁塔,塔身正下方和一侧各停着一辆轿车。训练场地面用黄色油漆划着标识线,受场地限制,学员们不得不紧挨着高压塔练习倒车入库。
附近居民程婆婆说,以前她出门买菜,常从这里经过。驾校训练场建起后,她每次经过都心惊胆战,“好几次我碰到伢们练习上坡,在我背后突然把油门踩得轰轰响,吓得我差点摔倒。”
武昌区欢乐大道、洪山区南湖大道、江岸区黄浦大街等地,也有很多类似的“豆腐块”训练场。它们占地面积大多不超过500平方米,一侧划有标识线,供学员练习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另一侧搭起一条简易坡道,用于练习上坡起步、定点停车等。
当记者以“想学车”为由咨询时,这些驾校都表示,他们的训练场符合规范且经过审批。但当记者要求看看审批证照时,他们又称“证件在总校”。
【学员说法】
三环外学车不方便 经济成本大大增加
2014年8月,武汉正式实施驾校资格条件和培训场地国家新标准。根据要求,驾校训练场面积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场内必须建有1000米城市模拟道路等。这些“豆腐块”驾校明显不符合要求,为何还能生存?
楚天都市报记者随机采访了30多位学员。他们大多表示,在住处或单位附近学车,条件虽然简陋,但比到三环外方便得多。
60岁的黄先生住在武昌千家街,于去年11月开始科目二的培训。他说,起初他在青山区白玉山的一座大型训练场练习,场地条件很好,还有班车接送。但是,早晨一旦错过,乘坐公汽要转乘三次,路上需耗时2个多小时,而且每次都得在驾校待一天。“在三环外学车,早餐和午餐都得在训练场附近解决,经济成本大大增加。”黄先生说,几个月前,得知驾校在自家附近新开了培训点,他就毫不犹豫转了过来。
不仅学员有需求,驾校也有难言之隐。一驾校负责人说,在三环外的大型训练场练习,对学员更有好处,也便于规范管理,但是,“其他驾校都在市区设了点,你不设,学员就会流失。所以,虽然明知道违规,我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部门回应】
驾校外迁大势所趋 去年查违近两千起
对于“豆腐块”训练场在市区遍地开花,武汉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新国标”并未规定驾校必须远离市区,但受市区土地存量、土地性质、场地租金等因素影响,驾校训练场迁到三环外是大势所趋,也是城市化进程的一种表现。
目前,武汉市区内符合规范的驾校训练场不足10家。但一些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见缝插针建起不达标的小训练场,具体数量无法统计。运管部门对此一直依法严厉打击,并不定期约谈驾校负责人进行引导,仅去年一年,便查处违规训练场近2000起。今后,武汉市运管处将继续组织、指导各区运管机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违规小型训练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但是,单靠政府部门的查处,很难在某个时间段内取缔所有违规训练场。运管部门执法中,就曾遇到过学员的抵制和不配合。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除了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还需要学员改变消费习惯,认识到在小训练场学习的弊端和隐患。驾校也要提高服务水平,可学习上海、北京等地的预约制,提高学员学车的效率等。
如果市民受到违规驾校困扰,可拨打武汉市运管处投诉热线027-83641334,或向各区运管机构反映。
(作者: 编辑:丁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