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郑青 实习生肖双)经常洗碗的人难免偶尔失手将碗打破,洗碗越多失手概率越高,落埋怨、受责备的可能性越大,故归结为“洗碗效应”。在日常工作中,人们都可能有失误,更何况是“摸着石头过河”、正在啃改革硬骨头的创新。为打破“洗碗效应”,7月28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通过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解决创新改革的后顾之忧。
何“错”可容?《决定》明确规定了容错界限的“三个区分”,即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国家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为推动创新发展的过失,与不负责任乱作为的错误、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这样一来,既让创新改革者放下包袱,又有效防止容错成为借创新改革之名违纪违法、谋取私利和乱作为者的挡箭牌。
可容何人的“错”?《决定》规定的容错对象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且还将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一并纳入,对创新改革决策、科研、成果转化、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等方面错失行为也作出了免责规定。
有错能“防”能“纠”吗?《决定》在防错方面,规定了有关创新改革的决策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和重大创新改革事项的备案制度;在纠错方面,规定了对有关创新改革决策在实施中产生不良后果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为保障被追责对象的合法权利,《决定》指出,防止同一事由被反复问责,干扰创新改革,规定对处理终结的案件,没有新的事由不重新启动追责程序等。
据悉,2015年9月,武汉被列为全国8个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区域之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是本世纪以来武汉承担的最大使命。
(作者: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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