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李晓璐)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通知,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湖北省物价局表示,我省盐业体制改革也将同步实施。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打破食盐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允许食盐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全面建立起竞争性市场结构,食盐价格具备放开条件。
食盐价格放开后,对老百姓有何影响?省物价局表示,国家及相关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食盐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此外还将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同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其中政府储备不低于本地区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遇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手段,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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