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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放大招!积分落户真的来了,快来算算你能得多少分!

发布时间:2017-02-22 18:45:10来源:SRC-389

  去年,武汉楼市启动一系列限购政策,瞬间让许多人在武汉买不了房真是欲哭无泪呀……

  于是,拥有武汉户口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买房落户的路行不通,就业、投靠、随军、创业落户的条件不够,积分落户又还没有开始……

  当你一筹莫展时,武汉放大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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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将在中心城区试点积分落户,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数量控制在1200万至1300万人左右。

    同时,《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

哪些人可以申请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的“分数线”是多少?怎样才能获得积分?

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啦!赶紧往下看↓↓

哪些人可申请“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在武汉市中心城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市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所,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都可提交申请参加积分入户。

哪些城区拟实行“积分入户”?

《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指出,目前武汉拟实行“积分入户”的中心城区具体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申请到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以及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等新城区入户的,仍沿用之前的政策。

“积分入户”的“分数线”是多少?

《办法》称,武汉市拟对中心城区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中心城区入户指标总量由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确定,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市相关部门根据积分情况对申请人排序,按分值和入户指标总量初步确定落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积分情况。哪些项目能获得积分?

根据《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有10个项目可以获得积分,创新创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能加分噢!

合法稳定住所(1-30分)

本人在中心城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自有房屋积30分;配偶、父母、子女在中心城区(同上)自有房屋积15分;在中心城区(同上)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合法稳定就业(1-30分)

以连续缴纳武汉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积分,在中心城区缴纳社保每满1年积2分,在新城区、功能区缴纳社保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30分。

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限(2-30分)

自首次办证之日起,持有中心城区居住证每持证每满1年积2分,总积分不超过30分。

年龄(20分)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积20分;45周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1分。

文化程度(5-60分)

初中学历积5分;高中(中专)学历积10分;大专学历积15分;自修、成教类本科学历文化程度积3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积4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积50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积60分。

技术职称(10-50分)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积10分;中级工积20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积30分;技师积40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积50分。

纳税(2-50分)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年度纳税1万~5万元积20分,5万元以上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符合免税政策的每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20分;年度纳税2万元以上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

在武汉市就业的个人,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0.5万元以下积10分;缴纳0.5万~1万元积20分;缴纳1万~1.5万元积30分;缴纳1.5万~2万元积40分;缴纳2万元以上积50分。

创新创业(2-50分)

申请人在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可获得相应积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积50分,获省级奖项积40分,本市级奖项积30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积分。

申请人在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工作每满1年积3分,最高积30分。

申请人在“创谷”和各类众创空间就业,每满1年积2分,最高积20分。

表彰奖励(2-50分)

以申请人近5年内获得的最高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参加积分。获得全国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积5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积4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积30分。

公益服务(1-10分)

申请人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每次积1分。累计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办法》还列出了减分项 ,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每条减20分;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减30分;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40分。

“积分入户”怎么办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网上申报时间段拟定为每年两次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积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需登录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经确认后,再到各中心城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入户申请由各中心城区公安部门负责受理,各区人社、税务、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负责相关资料审核,市人社、公安、税务、工商部门依据本办法另行制定具体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

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包括:《武汉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武汉市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中心城区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作假,五年内不予受理入户。 《办法》称,申请人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5年内不予受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迁回原籍。

目前,《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可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本周五(2月24日)之前反馈给武汉市发改委,电子邮箱:whfgwtgc@163.com。

除了中心城区积分落户,还有这些人的落户条件也放宽啦!赶紧接着往下看↓↓

适度放宽投靠落户条件

    1、取消夫妻投靠年龄限制

凡有自有产权房屋,申请投靠到中心城区落户的,夫妻婚龄由10年调整为5年;申请投靠到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取消婚龄限制,可在被投靠方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2、放宽子女投靠(随迁)父母落户的年龄条件

子女投靠父母,或与父(母)随迁来汉的,子女年龄由18周岁以下,放宽为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3、调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男性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且在户籍地无其他子女的,可申请投靠在汉子女。

放宽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条件

    以下五类人员可申请落户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选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2、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3、对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汉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4、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5、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放宽开发区、新城区区域落户条件

在开发区、新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可在房屋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其中有自有产权房屋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放宽新城区城镇居民进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条件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新政还完善了开发区、新城区户口迁移政策。放开本市开发区、新城区农村人口户籍城镇化限制。

1、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在新城区乡镇(街道)工作,对自有产权房屋的农村户籍人口将户口登记为城镇户籍人口,就近推动新城区城镇化进程。

2、开发区城镇户籍居民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3、放宽新城区城镇居民进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条件。新城区城镇居民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来源:综合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等

微博:@湖北日报

编发:刘郸

出品:湖北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