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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乡低保标准今年提标幅度不低于10%

发布时间:2017-02-24 09:12:46来源:SRC-5173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周钢 邓永付)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从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综合提标幅度不低于10%,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大幅度提标

市民政局表示,今年将出台《武汉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武汉市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武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综合提标幅度不低于10%,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资源精准统筹。

据了解,截至去年6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万多户、19万余人。去年,我市城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标20元,达到600元,增幅为3.45%;农村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标40元,达到360元,增幅为12.5%。

创建200个“老年宜居社区”

在为老服务方面,今年我市将创建200个“老年宜居社区”,将在硬件、软件方面提升为老服务,比如将在老旧社区建设坡道、扶手,为空巢老人、困难老人家庭改造生活设施,在社区新建公共休闲椅等。

据介绍,今年我市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街道实现人社、公安、卫计等部门提供的老人数据信息比对,完善老年证和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老年证和高龄津贴网上帮办、服务到人。

新建农村互助照料中心50家以上

市民政局介绍,今年将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农村互助照料中心50家以上、新建养老机构5家、社区养老院提档升级2家、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50家,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以上。启动立项武汉市防灾减灾培训体验中心,组织完成市优抚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启动市优抚医院康复综合楼、九峰烈士陵园扩建、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对象安置用房规划立项。

筹建市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对于社区治理,市民政局表示,今年将组织开展“学样板、创示范”活动,全市不少于20%的社区开展社区治理示范创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今年将筹备建设市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推动新城区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大数据,强化社会监管,激发和释放社会组织活力。以群众急需的服务类、公益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重点培育150个社区社会组织,建设30个街道社工服务中心,实施48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