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卢成汉 实习生牟鲁豫 通讯员金辉 崔菲菲)城市桥梁下面的土地,不再是唐僧肉了,将于8月1日施行的《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仅限于公益用途,不得收费。
该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桥梁和隧道,要安装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武汉市城管则建立市级监控平台,对产权和管理单位进行监管。城市桥梁、隧道封闭和半封闭隔音设施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并设置相应消防设施。为确保桥梁安全,桥下面积的用途,仅限于停放公共自行车等公益用途。
据记者了解,武汉市现有桥梁隧道661座(条),不少桥下有的经营餐馆、茶吧,有的则用来经营收费性停车场。武汉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清理整顿后,一律只能用于公益性的项目,且不能收费。
条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其法律责任。对车辆违反限高、限重规定通行城市桥梁、隧道的,由城管部门按照严重程度进行责令驶离或卸载通行,及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理;对擅自从事可能影响城市桥隧安全的敷设管线、挖掘、钻孔、爆破、桩基施工、地基加固,打井、采石、取土、堆土等作业,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
(作者: 编辑:高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