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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银行房贷利率优惠消失 假离婚申请房贷或遇阻

发布时间:2017-08-18 20:16:01来源:长江日报融媒体

原标题:武汉部分银行房贷利率优惠基本消失!如果离婚,半年后才能贷款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8日讯(记者廖桥)最近很多购房者都感受到了房贷收紧的信号。长江日报记者连日来探访发现,进入下半年以后,此前的房贷利率优惠基本消失,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所上浮,部分银行更是提出“如果离婚,半年后才能贷款”。

银行实行差别化房贷政策

18日,在武昌仁和路一楼盘,刚签完房贷合同的刘先生抱怨:“同样是首套房,我同事半年前买房时基准利率打9折,我的房贷却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据了解,各家银行实行的是差别化的房贷政策。在汉阳四新华发未来荟,共计有11家驻场银行,针对首套房、二套房都已没有任何利率优惠,各银行根据客户具体情况,房贷实际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了10%到15%不等。

在武昌仁和路,有楼盘置业顾问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同一家楼盘驻点银行,现行房贷政策与前段时间就有所不同,因为接到银行内部通知,房贷审批更为严格,利率也明显上浮。

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个人贷款负责人表示,进入下半年,全国范围内房贷都在收紧,武汉目前执行的是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会因为额度等原因在审批、放款等方面出现和之前不一样的情况,也会因为客户个人房产及征信等原因出现首付比例、利率上的差异。

在全国房贷利率收紧的大环境下,武汉首套房贷利率在近半年也经历了从85折、到9折、95折、基准利率再到现在基准利率上浮10%的转变。

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

“在外地有一套房,在武汉买房到底算首套还是二套?”有购房者对“首套房”的界定表示疑惑。

据了解,由于目前全国房产信息尚未完成联网,异地房产数量情况还无法实现跨地域查询。然而,银行贷款系统是全国统一的,购房者是否在外地有房贷,银行系统中都会有所显示。据了解,目前全市各家银行均执行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即除了查询贷款申请人在汉房产情况,银行还将申请人在外地的购房情况纳入了考量范围,在外地有房贷记录的,在汉购房时首付比例和利率均有大幅上浮。

针对在外地已有房贷记录的情况,在武汉申请贷款买房,基本上是按照“二套房”的标准在执行房贷政策。例如,在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这种情况下首付比例一律是4成起,实际贷款利率分别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5%和20%;在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最低首付一律是5成起,实际利率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了20%。

“假离婚”申请房贷或遇阻

长江日报记者还发现,如果贷款人已办理离婚手续,部分银行限定这类贷款申请人“离婚时间必须超过半年”。

今年3月,为了以首套房名义再次购房,家住汉口花园附近的黄女士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并迅速以三成首付购买了一套银行按揭房。最近,黄女士的朋友想用同样的方法再次购房,申请贷款时却被告知“离婚不到半年,贷款申请无法审核通过”。

据不完全统计,招商银行东湖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西湖支行等支行正在实际执行这一政策。在武汉楼市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的背景下,部分购房家庭为支付更少的首付和利息,不惜通过“假离婚”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按照目前部分银行的实际执行政策,“假离婚”申请贷款购房将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