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通讯员周钢)昨悉,武汉市近日出台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10条新政,推动一批技术创新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广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0条新政包括设立1亿元专项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通过技术市场交易的科技成果进一步转化应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职务发明人,可按照不低于3:7的比例共享知识产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给予奖励;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给予补贴;对企业吸纳境内技术给予补贴;对武汉地区主持获得国家科技奖的单位,根据获奖项目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对于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成果在武汉地区就地转化的,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转化。
新政还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鼓励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地、校企、企企之间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评估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
(作者: 编辑: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