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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要求向社会公开八类信息

发布时间:2012-08-05 06:26:40来源: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黄璐 通讯员沈文)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八类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这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招投标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征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以及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通知要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全省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省直部门要以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最基本格式和内容。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要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收入水平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核查。

     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适时向公众发布本地区食品监管工作情况、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诉求。

     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和补偿信息公开。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组织召开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修改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予以公告。

     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完善定价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严肃查处经营企业价格欺诈等不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