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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规范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2-08-06 05:26:42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沈佳)省物价局称,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我省顺利推进,但少数地方仍存在薄弱环节。为此,物价部门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用一年时间,对全省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规范,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按照要求,此次各地在整顿规范市场明码标价工作中,将宣传、服务、指导与检查、处罚、规范有机结合。起始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多采用提醒、告诫、责令改正等形式,促其达到明码标价的要求。对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标乱标、虚拟标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自制标价签和利用标价误导、诱骗、欺诈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将予以曝光。

     物价人士称,将把价格诚信建设和市场价格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各地市场价格巡查每年不得少于3次,基层物价部门市场价格检查要实现全覆盖。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涉及行业广、工作量大。物价部门表示,将主动联合工商、公安、医药、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执法整体合力。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方法,有效保证明码标价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把我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