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到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55万人,已经覆盖全省95%以上的人群。2009年开始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张大网覆盖面迅速扩展,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70%,较改革前增长3倍;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医疗,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妇女“两癌”、耐多药肺结核等20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不低于70%,医疗救助资金补偿比例不低于个人自付部分的70%。(记者龙华 通讯员杨艳平 王丹) 相关报道 三版
(作者: 编辑:记者龙华 通讯员杨艳平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