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罗念、刘球)11月12日上午,湖北省减灾办召开会议对2012年度全省自然灾害灾情进行会商评估。省民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国土厅、林业厅、地震局、气象局等省直涉灾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湖北省减灾办介绍了2012年全省自然灾害总体概况、灾害特点、分灾种损失、重大灾害事件及开展减灾救灾工作的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灾情数据、灾情统计口径、防灾减灾效益等多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2012年是我省的一个中等偏轻灾害年份,先后遭受了雪灾、崩塌、滑坡、干旱、暴雨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其中春旱、暴雨洪涝、夏季伏旱等重大灾害交替发展,一度时期呈现旱涝并存严重态势,灾害损失严重。灾具体体现在旱灾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灾害损失重;局部“砣子雨”强度大,洪水来势猛,瞬间产生巨大破坏力;灾害连发,灾贫叠加,救灾难度大。
据介绍,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灾情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委对我省灾情非常关心,及时派出工作组到我省指导救灾工作,并紧急下拨救灾款物,对我省抗灾救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明确要求“防洪保安全、抗旱保用水、救灾保民生、减灾保发展”,科学研判灾害形势,周密研究部署,及时果断决策,领导靠前指挥,确保了全省抗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救灾工作,提前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反应和启动应急机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支持灾区抗灾救灾,积极指导灾区恢复生产和开展恢复重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损失,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湖北省减灾办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刘树生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核准灾情数据,既准确、客观,又科学、详实;要不断完善灾情会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灾情会商会,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会商,发挥灾情会商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密切关注入冬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特别是要重视可能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前预判,及时做出反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