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鄂文明办文〔2012〕27号)精神,经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现对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2月24日至30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文明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233031,027-87231141;
电子邮箱:hbwcnr@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30号新海天大厦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