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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进提质 解读“法制湖北”]让六千万人享受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3-01-10 07:36:19来源:SRC-13

  在中部地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为我们清晰勾勒了法治湖北的线路图——

  在立法中保障和尊重人权

  【关键词】科学立法

  【百姓心声】宜昌市夷陵区的洪先生有些“纠结”:社区网格化管理后,“格格”们确实帮着解决了不少难事、琐事、烦心事。可他们也掌握了大量的私人信息。如何保证不泄密?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意见》摘登】彰显以人为本、保障和尊重人权、体现公平正义、促进科学发展的立法精神。坚持立、改、废并重,定期清理和修改完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法规、规章。

  【解读】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终结,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然任重道远,法律法规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的问题、法规之间相互打架的问题、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意见》有针对性地要求:在立法中保障和尊重人权,坚持立、改、废并重。

  给公权力划边界定规则

  【关键词】依法行政

  【百姓心声】包工头老王有些怨气:相邻一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停工整顿。“遇事就搞‘一刀切’,我这儿停工一天损失几万元,谁来赔?”老王希望,行政执法水平能有新的提高。

  【《意见》摘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

  【解读】在我国所有法律法规中,行政法规占到70%以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政府的行政行为密切相关,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水平,在法治湖北建设过程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分量。《意见》要求,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一律要进行合法性和风险评估;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责。

  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

  【关键词】公正司法

  【百姓心声】一位曾在法院工作多年的人士透露,他所在的法院一年受理申请再审案件1000多件,其中领导批示的占70%至80%,但真正进入再审程序的只有0.5%。大量案件经审理后发现,没有问题,无需再审。但这个过程却削弱了司法的权威。

  【《意见》摘登】依法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款物等问题。

  【解读】司法公正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如何解决“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帮助司法机关排除各种干扰。同时,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细化、规范办案各个环节,推进司法公开,保证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