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全省地税部门以行评为契机,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推行“先办后审”征管新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对于纳税人通过书面形式能够一次性核准的,包括发票出售、税务登记等90项涉税事项,全部实行先办后审。比如,新户税务登记从受理到发证,过去需要一、两天才能办完,现在只要3分钟就能办好,审批环节也从原来的5个减少到1个。
对于一时办不了或现场审不清的,包括缴销发票、停业登记等13项涉税事项,加快内部流转,实行边办边审。比如,销户申请过去纳税人一个星期也办不了,现在边办边审,最多半天就可办完。
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确需“先审后办”的,包括减免税、缓缴税等3项涉税事项,加速审理,实行快办快审。比如,减免税审批,以前需经税管员、税务所、征管科、分管局长4个环节审核,还需县局、市局、省局层层审批,办理时间有时长达数月,现在将部分权限直接下放到基层,实行快办快审,不用一个星期就可办结。
实行“先办后审”后,我省对90%以上的地税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提供相应的资料,就可以实施“先办”,充分体现了对纳税人的尊重和信任。
通过将涉税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厅,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一岗出件、当场办结”,健全预约、提醒、延时、上门办理等特色服务,大幅降低了征纳双方成本。
坚持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使涉税审批事项从原来的281项减为106项。同时,将18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对2项行政收费项目实行免征,每年为全省9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轻负担6000多万元。
全面推行“先办后审”新模式的辐射效应不断显现。2012年,组织各项收入2034.8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5.44%,按可比口径增幅位居全国第二。实现了从统包统揽管户到分类分级管事的转变,涉税事宜全部在办税服务厅受理,较好地解决了税管员“吃、拿、卡、要、报”问题,塑造了富商亲民的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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