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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厅八项政策:支持林业企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3-08-19 06:35:02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自贤、通讯员赵辉)昨悉,省林业厅出台8项政策性规定,支持我省林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林业产业跨越发展。

  这8条措施包括: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对年度造林排名前10位的林企、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和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优先安排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优化林企经营加工用材管理,对营造人工商品林5000亩以上的,实行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对流转的成熟林及工业原料林,优先下达采伐计划,从今年8月1日起,胶合版、纤维板、刨花板及木(竹)材家具和工艺品,不再纳入木材运输行政许可范畴;努力破解林企融资难题,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银企合作,帮助企业开展融资服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各类专业展会,搭建林业产业服务、交易、信息平台;加强林业产业园建设,引导各种产业发展要素聚集,推动企业联合重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项目向企业科技创新倾斜,大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支持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支持林企转型发展,开展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化创建活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发展;建立对口联系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制度,对口联系人实地调研走访,倾听呼声,帮助园区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