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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创业

发布时间:2013-08-24 05:45:49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宋欣然)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进一步拓展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对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通知》进一步畅通小额担保贷款渠道,支持更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当年新招用规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可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通知》进一步优化申请程序。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后,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自收到贷款申请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办金融机构须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及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