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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继续选派“博士服务团”赴基层服务

发布时间:2013-12-26 19:55:50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艾凌璐 实习生常媛媛 通讯员吴汉桥)12月26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召开湖北省第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协调会,正式启动“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有关市、州、神农架林区组织部人才科科长,有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党委组织(人事)部部长,有关大专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部长、团委书记,省直有关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处长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湖北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总结考核和第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引导优秀中青年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柔性流动,在为基层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的同时,锻炼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实施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选派103优秀青年博士到基层服务锻炼,取得了“博士受锻炼、群众得实惠、基层有发展”的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誉。

  据悉,第三批“博士服务团”将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以用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经基层提出岗位需求、统一组织推荐人选、研究确定选派方案、集中开展培训动员后,于2014年初派往我省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4个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锻炼。选派人选为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中获得博士学位、40周岁以下的青年博士。“博士服务团”成员一般安排挂职担任县直专业技术部门、乡镇(街道)、县域企事业单位副职或助理。服务锻炼期间,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将按照每人1.2万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派出单位(部门)和接收单位根据所到地区不同类别,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成员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