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2-30 07:32:36来源:SRC-13

  九、加快生态省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绿色发展

  以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生态省创建为载体,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4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边界。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统一的用途管制,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的系统性修复。健全能源、土地、矿产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划定省域生态保护红线,对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坚持优良生态环境优先保护,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支持神农架等地创建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对武当山等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加强保护管理。健全全省大气、水、土壤和生物资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42.加快资源环境及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健全绿色电力调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资源环境各类要素的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的交易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专项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积极探索和培育碳排放权、水权和节能量交易市场。制定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排污权抵押融资、减排项目贷款融资业务试点工作。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推进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

  43.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跨区域、流域的大气、水等污染防治联动与协调机制。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者严惩重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和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国有林权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44.建立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机制。

  实施绿色消费政策,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机制,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支持循环、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深化生态化技术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将资源生态效益纳入技术创新目标体系。

  45.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

  制订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离任时自然资源审计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重大决策失误,实行问题追溯和责任追究。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来定任务、添措施、建机制,不断提高全省各级党组织引领和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有效推进。

  46.建立健全深化改革的推进落实体系。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改革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办落实。各级党委承担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落实责任,人大、政府、政协负有协同推进责任,建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推进改革协调沟通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统一设定全省改革任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建立先行先试的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不等待、不观望,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积极大胆推进各类改革试点。把推动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和评价各地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将推进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制定和实施全省推进改革考核评价奖惩办法。

  47.强化深化改革的组织基础和人才支撑。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培育改革型发展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探索制定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责任的具体办法。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改进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干部选拔方式,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具体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和履职问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拓宽从社会人员和基层一线招录公务员的渠道。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

  完善聚才用才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制定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政策,探索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引导用人主体特别是企业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办法。完善“以用为本”的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未来科技城等“人才特区”在创新驱动中的孵化器和高端引领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独立董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健全人才流动和配置机制,完善党政宏观管理、市场决定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人才供需预测、调控和向基层及艰苦地区流动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组织设置方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探索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稳定持续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联动机制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48.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作用。设立民意收集分析信息平台,建立重大改革决策听证公示通报制度,完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政策措施事前发布、意见征求及情况反馈机制,最广泛凝聚人民群众推动改革的智慧和力量。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推动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基层改革的实践探索,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保护和激发基层干部群众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全省上下共谋共促改革发展的统一战线。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深化改革,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