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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有农场将实施公司化改造

发布时间:2014-02-27 06:55:05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董友胜、马朝)既是农场,又是管理区;既从事经营活动,又承担社会管理,农垦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将进一步创新和优化。21日,从全省农垦工作会议获悉,我省将用3-5年时间理顺国有农场和管理区的关系,加快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全面完成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农场回归企业属性,管理区专心从事社会管理。

  据省农垦局负责人介绍,每个农场都要成立一个以上的经营实体,将场域内70%以上的资源、资产纳入公司化营运。支持国有农场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发展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资本以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等,依法参与国有农场经营实体的改制重组,改善股权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提升国有资本开放水平。在此基础上,以资源、资产、资金为纽带,通过租赁、兼并、入股、划转等形式,对全省农场优势特色产业资源进行整合,组建纵向一体化、产权结构多元化的企业群体,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2012年,国务院将我省农垦纳入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将国有农场承担的办社会事务,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当地政府承担和管理。据悉,省农垦力争2014年完成此项改革,推进垦区基本公共服务与当地均等化,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