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刘敏
人民群众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恶痛绝。产生“四风”的原因很多,一些领导干部宗旨观念淡薄,脱离群众,不能恪守公仆本分是其重要因素。
怎样才是公仆本分?笔者不禁想起了唐代柳宗元在《送薛存义序》一文中那些意味深长的话。
柳宗元认为,官吏的俸禄是民众付出的赋税,因此,“凡吏于土者”,“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即是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都是老百姓的仆人,并不是奴役老百姓的官老爷。其次,柳宗元进一步申述“官为民役”,就是要为官者“知其职”,懂得并履行“司平于我”,即主持公道,公平公正地行使为老百姓办事的职责。
他说“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老百姓拿出了十分之一的收入来雇用官吏,为的就是让官吏能公平地为大家办事,而不是养肥了官吏来欺压自己。显然,这个理由非常充分,既然身为仆人,你总不能尸位素餐,白拿主人的薪水不干事、乱干事或干坏事啊!
柳宗元还认为,对于不认真给人民办事的官吏,人民有权罢免、处罚他们。他打了一个比方说:假如现在有户人家雇了一个人在家里干活,那人拿了主人给的工钱,不认真给他干活,还从他家中偷走钱财器物,那主人一定会十分恼火,要撵走他,处罚他。基于此,柳宗元进而向社会发出警告说,尽管当朝官吏手里握有权力,压迫民众,使他们不能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民众惩罚官吏同主人处罚佣人的“理”是相同的。他们一旦觉悟起来,就会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施行应有的权力。到那时,“如吾民何”?所以,当官的如果懂得这个“理”,还能坐视不理吗?
今天,我们常把各级领导岗位上的公务员称作人民公仆。这里所称的“公仆”与唐代柳宗元《送薛存义序》一文中所称的民役、仆人,意义是相通的。所不同的是,在今天社会,群众对公仆的要求更高。我们的各级干部——人民公仆,实质上是替人民群众办事的。这是今天公务员最本质的“身份”,第一身份。
作为“公仆”,一是要为人民群众勤勉做事,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二是要保持清廉,在公家的财务面前不起非分之想,不存非分之心。恪守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的“本分”,始终把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当作自己的崇高职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只要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再小也要去做;只要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再小也要克服、杜绝,切实做到:“善”不弃小,“恶”须防微,竭尽全力做一个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公仆。就笔者看来,只有公务员都坚持这样从严要求自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才可以说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作者系麻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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