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定,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将于本月31日前同步对社会公布。
“权力清单”将随法规清理动态调整
我市纳入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市直部门共55个。国内不少同类城市制定“权力清单”基本只涵盖了政府工作部门,而我市将更多部门纳入清理范围,增加了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如残联、老龄委、烟草专卖局,以及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如红十字会、路桥收费中心等,基本实现具有行政权力的部门全覆盖。
55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总数原为8000多项,据目前清理结果,减少了近一半。
昨日会议提出进一步要求:继续清理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市属法规。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能减少的尽量减少”的清理思路,意味着还有一部分依据市属法规产生的权力,也将随着这些法规的清理而随之取消。因此可以预见,本月底正式公布的市、区两级“权力清单”,相比昨日提交会议的版本,将更为精简。
据悉,此次清理结果只是作为第一批予以公布。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均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适时动态调整变化。
“程序清单”规范每项权力运行流程
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总数“大瘦身”的同时,每项权力的运行也将更阳光、更高效。
“权力清单”公布后,我市将继续开展“程序清单”及“责任清单”的制定,并建设权力运行监管平台等。
“程序清单”对应“权力清单”一一制定,各部门均被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各类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图,同样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工作流程图的编制过程,本身也是一次权力运行程序的再优化过程:我市将着力发现和解决权力交叉、权力出现真空等问题,尽量缩短流程,并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
既防止权力“越位”,也补足监管“缺位”
大幅减少行政权力,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三项清单的制定,一方面重在清理权力“越位”问题,另一方面也将补足监管“缺位”。
昨日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制定“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并不意味着一味的精简,对于因管理不足已暴露出问题的领域,要强化监管权,真正做到管理既不越位、不错位也不缺位。
(作者: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