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通讯员胡贵玉、实习生杨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我省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4年底基本完成全省D级危房改造任务。
《意见》对新建房屋面积、结构作了统一要求:一律为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房屋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等,确保危房改造农户“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又安全”。
去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完成11.3万户,已超过省政府“十件实事”中承诺的9万户改造目标。今年我省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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