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进)昨日下午,省委理论中心组举行今年第二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局局长邓声明应邀作辅导报告。
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并讲话。省领导杨松、张昌尔、王晓东、阮成发、侯长安、楼阳生、张岱梨、尹汉宁、傅德辉、黄楚平、王君正、李春明、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玲、王建鸣、曹广晶、梁惠玲、甘荣坤、曾欣、范兴元、郑心穗、王振有、刘善桥、张柏青、郭跃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等出席并听取讲座。
邓声明长期从事组织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对于干部工作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入的理性思考。他在报告中结合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和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为什么要修订《条例》、《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怎样认识修订后的《条例》等重大问题,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和深刻阐述。
李鸿忠在讲话中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证。邓声明同志所作的报告权威、精彩、生动、解渴,对于我们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抓好《条例》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是贯彻执行《条例》的主体;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熟悉《条例》,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工干部要精通《条例》,做专家内行,切实担当起参谋之责;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条例》,形成有效管用的监督合力。他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条例》作为铁的纪律和“带电的高压线”,严格以《条例》为遵循和准则,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书记,省直各单位、在汉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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