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通讯员胡贵玉、曾佳)建设工程如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承建单位可获得投标加分。工程质量目标如果达到合同约定,还可获得发包单位的创优奖金。昨从省住建厅获悉,为鼓励建筑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该厅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颁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该办法已自本月起施行。
(作者:记者彭一苇、通讯员胡贵玉、曾佳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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