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谢建设、吴都宣)鄂州市纪委透露,截至6月底,该市各级党委(党组)均已落实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目前在岗的6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排在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其他工作。
今年4月初,省委印发《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排位,不论资历先后,都排在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同时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地方、单位其他业务分工,不临时主持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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