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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率先出台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意见 普及聘用合同制

发布时间:2014-07-30 22:08:38来源:SR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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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记者葛宇 实习生袁珂 通讯员周钢)7月30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立了湖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据悉,该文件是全国省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第一份涉及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地的文件。

  《实施意见》中改革内容包括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六个方面28条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决定配置的人事管理体制”。到2015年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全面实现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到2020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细化聘用合同制 激发用人活力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现有事业单位3万多个,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10万人,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农业、林业、水利、新闻出版等多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近年来,全省实施了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结合全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了细化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按岗位聘用、依合同管理、按合同考核为主要方式的用人机制”等具体实施办法。

  据介绍,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可以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的用人活力。

  优化岗位设置管理 探索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

  《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岗位设置制度科学化”、“探索建立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管理岗位职员制”的目标。

   《实施意见》中指出,要立项科研建立数字化模型。在坚持常设岗位设置总体结构比例控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用以服务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和引导人才到一线的“双引”特殊需要,建立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流动的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致力于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机制。

  与此相列,全省还将岗位动态管理、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领军作用的发挥、三类岗位交叉竞聘等提出了明确任务。

  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化 建立舆情监控机制

  《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严格规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结果公示程序,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鼓励采用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和直接考核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分类指导公开招聘工作。

  在舆情监控机制和公开招聘信息服务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舆情信息的实时监控、及时反馈、快速处置,建立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舆情处置机制。

  推动全省事业单位人事信息化建设

  全省将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今年年底前力争初步建立省级数据库,并统一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

  据介绍,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未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将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查询、实时统计、实时监控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效率。

  省人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张建平表示,《实施意见》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启动清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现行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修订或废止,并建立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另据《楚天都市报》:110万事业单位人员将签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和单位可“互炒鱿鱼”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谢玲 实习生邓龙 通讯员周钢

  昨日,湖北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我省已于7月初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对该《意见》作出政策解读。

  据了解,湖北省目前有事业单位近3万家,从业人员逾110万。根据《意见》,我省计划到2015年全面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等。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范用人

  《意见》提出,到2015年,湖北省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

  据介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遵循7月1日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区别于《公务员法》和《劳动法》。因此,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签订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此外,事业单位对于未聘人员应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渠道安置为原则,有条件的可以在单位所属行业内或者行业间进行调剂安置,不应简单推向社会。

  双方都可解除聘用合同

  在解除合同方面,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也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竞聘上岗将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将采取个人自荐或群众推荐及组织提名等方式产生人员,根据岗位不同特点,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评测、专家评议等方式实行竞聘上岗,部分岗位竞聘将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

  在考核竞聘方面,事业单位将实施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将试点管理岗位职员制

  据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下一步将开始试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将以职业化、专业化来衡量评定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实现“去行政化”。“岗位定终身”将逐步废除。今后,湖北省将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在各单位内部的领军作用,以及作为领军人物来带动相关新闻出版、水利、农业等行业领域的发展。据介绍,湖北省正在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交叉竞聘实施办法,以让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岗可以规范化交叉竞聘,进一步畅通内部人才交流渠道,此举将逐步打破长久以来传统事业单位“岗位定终身”的局限。

  另外,事业单位将设立部分特设岗位,以便引进相关单位所需的高端人才和引导专业人才向一线基层流动。

  据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于特殊人才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相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可以直接考核录用,免除笔试环节。